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投资目录》),对外资投资政策进行修订,拟将外资在中国新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的出资比例控制在50%以内。这是中国主管部门首次明确规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合资企业的股比。
按照《投资目录》要求,本次被划定的“关键零部件”涉及广泛,包括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驱动系统、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助力转向、怠速起停等。
这一详细目录的出台,不仅对跨国公司在华建立新的零部件公司设立了门槛,而且这一限制品种因为涉及广泛,也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延伸至传统汽车的共用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