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有序开展,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发布有关办法,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在中国的重点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甲烷。
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并规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国家和项目实施机构所有,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分成.
此外,国家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转让交易额收取的资金,用于支持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由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收取。
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通过项目合作,促进公约目标实现,并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发达国家实现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