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政府日前公布新疆首部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购买节能型产品。
据都市消费晨报11月20日报道,新疆自治区政府日前公布新疆首部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该方案详细地规划了2010年前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
依据该方案,到2010年,自治区将形成以常规能源为主、可再生能源为辅、节约型能源为补充的互补型能源结构,实现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约20%,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达到3.5%左右,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5%以上。
煤炭开发坚持以煤炭转换为中心,积极发展煤电、煤化工及煤炭清洁利用的多元化产业。
同时,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措施,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到2010年,力争实现森林覆盖率达3.2%以上,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现在的0.42提高到0.48。
在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政府倡导节约用电、用水,增强垃圾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等,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购买节能型产品。除此以外,政府还将研究出台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消费政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