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以说给出了未来这两个部委支持储能的模式。在此,联盟为大家解读一下,力求一眼看懂。
文件重点一
明确提出新型储能的概念,即除抽水蓄能之外的电储能技术,并且提出到2025年,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
文件重点二
对应用储能的模式进行了排序,即,“大力推进电源侧,积极推动电网侧,积极支持用户侧”。从这个表述来看,发改委和能源局在短时间内是主要推动电源侧的储能发展,对用户侧的储能排序是最末一位。这样的安排,估计还是因为电源侧的好落地,基本就是让风电、光伏按照一定比例配装储能就能很快实现目标,但是用户侧的储能无论是商业模式还是融资都还在摸索阶段。
文件重点三
文件提出,研究建立储能的参与市场的一些标准和条件,为未来储能独立加入电力市场打基础。储能进入电力市场需要电力市场先进化到一定的生态,现在看来这个时机接近成熟了。
文件重点四
文件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和建立,两字之差,情况大有不同,看样子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容量电价很快会有说法了。另外,文件还提到“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什么叫“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现在并不清楚,但是这个明显和抽水蓄能不进输配电价的政策是很不一样的。这个政策会激励电网建立替代性储能设施,输配电价将随之上升。
文件重点五
文件提出,“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只能说风光加配储能,是大势所趋了。领导就是这个思路。
其余文件的表述,完善储能建设运行要求,备案并网流程等,都是常规说法,在此不再赘述了。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地还出了一个编制说明,主要也是说现在阶段是储能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从字面意思看起来,领导是了解现在市场的发展阶段的,因此才选择电源侧储能这种短期内见成绩的,先把量再撑一把。预计后面伴随着电力市场的改革,储能系统安全性的提高,再搞用户侧储能。
本次解读,仅限于4月21日这版的征求意见稿,未来政策以实际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