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9月底,全州累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9106辆,占机动车保有量总数的3.44%,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出行成为新时尚。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办公室工作职能,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落实“双碳”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围绕政策落实 强化责任目标
根据《西双版纳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健全、推广应用方式不断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的目标,西双版纳州大力推进充电桩、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新能源汽车购置、落户、运营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并在公务用车领域优先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目前,全州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极大提高。
紧盯重点行业 突出示范引领
通过城市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引领,引导和带动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目前,全州公共出行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629辆,占新能源车总量的51%,其中城市公交客车96辆,占公交客车保有量的95%;城市巡游出租车(含网络预约车)4533辆,占城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的89%;货运物流领域95辆,占货运车保有量的1.04%。在市政环卫领域,轻型环卫车辆(3.5吨及以下)累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39辆(含三轮电动车),占环卫车保有量的61%。
完善基础设施 优化服务体系
按照 “车桩相适,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公交(出租车)场站、新建居民小区、商业中心、医院停车场、旅游景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快慢兼顾、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9月底,全州累计建设公用充电桩1275桩、1948枪,累计建桩功率13.15万千瓦。目前,全州新能源车与充电枪比为4.63:1。
加大宣传力度 倡导绿色出行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优势、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个人在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目前,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4382辆,占全州新能源汽车总量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