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公示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提到,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ㄈ绲绯刈饬拊擞沟龋┑亩Φ绯鼗厥赵鹑?,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利用和环保处理。
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渠道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在汽车用户手册或其它随车交付文件中明确动力电池的维修、退役、回收等要求及程序,在动力电池达到企业规定的退役条件时,及时通过车载信息系统或售后服务渠道等途径告知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回收处理的要求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