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吉林省电动汽车发展, 6月1日,吉林公司下发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4月初,吉林省电力公司利用一周时间与全省九个地市州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识、优化分布、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满足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逐步实现能源替代,优化能源结构。
方案中明确指出截至2010年年底,吉林省内建成2座充放电站,100个充电桩。除长春高新南区充电站将于6月末前完成建设外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将于今年10月末前完成建设。
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吉林公司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保障工程顺利开展。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本着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此项工作,为今后电动汽车相关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充分考虑本地区电动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坚持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的选择充电设施的建设类型、规模和站址,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电动汽车的发展要求。
完善标准、规范管理。在充电站、桩建设中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逐步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充电实施建设管理标准和充电站、桩经营管理标准,规范电动汽成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扎实、有序。
加大宣传,开发市场。充分运用现有营业厅、服务进社区、网络、报纸等宣传渠道,结合实际工作,做好电动汽车这一绿色能源的宣传工作,在宣传中突出电动汽车的节能环保意义,让广大客户了解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提高客户对电力消费的认识,开发潜在的电力市场,实现能源替代。
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制定本单位201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省公司建设时间排版,落实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